情緒疾患

 

情緒疾患﹝馬偕醫院﹞

 

人是有情緒的動物,有時愉悅、快樂、興奮;有時憂鬱、沮喪、悲哀,所以情緒的變化是正常的反應。但大致上悲喜有一定的程度,時間和影響範圍。若過度和沒原因的情緒動盪,或因高低起伏太大而影響到社交及職業功能,甚而造成現實感的障礙就屬於精神醫學家所稱的情緒疾患﹝mood disorders﹞。故情緒疾患是以情緒障礙為主要病症的精神疾患,此類疾患的患者情緒或者過為高昂稱之為「躁症」,或者過於低落稱之為「鬱症」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躁症的病人其臨床表現:活動量過高、精力旺盛、愛講話滔滔不絕、連嗓子啞了,也不肯休息。注意力易分散,喜好從事危險性高的活動,隨意花錢,盲目的投資,自我膨脹,自視甚高而有誇大妄想,這些臨床症狀至少持續一週之久。

 

鬱症的病人其臨床表現:情緒低落、悶悶不樂、心情鬱悶、凡事都提不起勁、缺乏決心和勇氣,對自己的能力及未來沒有信心,行動遲緩,有時整天躺在床上不動,不言不語,不吃不喝,食慾降低、便秘、性慾減少、全身無力、失眠、消極、悲觀,有輕生的念頭甚至付諸實現。這些症狀至少維持兩週以上。

 

現代精神科學家對於情緒疾患的觀念,病名與分類曾有多次的更改。一九九四年,美國精神醫學出版的「精神疾患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」(DSM-IV),放棄過去情感性精神疾患的稱呼,改用情緒疾患的名稱概括此類疾患,修正此類疾患的基本病理是「情緒」方面的障礙,即情緒過高或過低,與情感無關。表一所列的乃大略參考DSM-IV的分類。病人若只有鬱症不曾有躁症,稱之為抑鬱疾患。若曾有躁症發作,即使只有一次亦稱為雙相情緒疾患,即所謂的躁鬱症。

 

表一  情緒疾患的分類

A.     抑鬱疾患─單相情緒障礙

重度抑鬱症,單發

重度抑鬱症,重發

情緒低落症

B.     雙相情緒障礙

第一型雙相情緒障礙

第二型雙相情緒障礙

情緒循環症

C.     其他情緒障礙

一般疾患所致的情緒障礙

物質濫用所致的情緒障礙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隨著名稱抗鬱劑及精神穏定劑的發現與改善,情緒疾患的治療獲得顯著的進步。但最重要的莫過於作準確的鑑別診斷,確定其分類,並選擇適當的治療方法。在診斷出情緒疾患後,醫師必須決定病人是要住院或在門診治療,急性躁症或鬱症,住院是絕對必要的。在急性發作時,一般建議要作10-20分的訪視,在訪視時,醫生要注意偵測病人對藥物治療的反應,及提供保證和支持,且須隨時注意病人是否有自殺傾向,尤其是病人開始出現鬱症且有能力自殺時更要注意。強烈的自殺意念只會持續數天,故在這段時間內,密切觀察病人,及給其支持性的人際關係是非常重要的,一旦急性期已控制下來,支持性的精神療法,就要轉變成較「病識導向」的精神治療,以作為藥物治療的輔助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治療鬱症的藥大致可分成三類:

(1)    三環抗鬱藥:是最古老的抑鬱藥,可進一步的細分成三級胺(protriptyline) 三級胺(tofranilâ,sinequaâ,anafranilâ)但近年來新開發並市售的有單環、雙環以及四環者,所以應改以雜環抗鬱劑稱之。(:Ludionilâ,nesyrelâ)。主要的藥理作用是阻止從神經末稍釋出的Norepinephrineserotonin再回收。

(2)    選擇性的血洛特寧抑制劑:因可選擇性的抑制serotonin故被如此命名,如:prozacâ﹝百憂解﹞,較沒有心血管副作用,較適用於老人,但會造成體重減輕,每次以20mg藥量開始,在早晨服用以避免失眠的副作用。

(3)    單胺氣化抑制劑:如aurorixâ最大的副作用是易與食物發生交互作用,發生高血壓危象,即有名的乳酪效應,故服用者須確實遵守飲食限制。

 

治療躁症的藥又可稱為情緒定劑,傳統上,躁鬱症的病人,為防止病情復發通常以鋰為第一考慮用藥。躁症發作時以鋰治療約有60%反應良好,因為躁症的標的症狀要在開始服用鋰治療後一至二週才會緩解,故若要在急性發作時立即減輕症狀及控制行為,則可用penzodiazepines或任何一種高藥效的抗精神病藥來達到目的。每個人所須要的鋰差異很大,必須根據個人的血中濃度,故使用鋰的病人須定期測血中濃度,以免發生中毒現象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由於情緒疾患的病理因素中,心理因素是不可忽略的所以除了藥物及精神心理治療外,美好的宗教信仰是最大的良藥。正如聖經上所說:「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、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,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,必在基督耶穌裡,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」